南体综〔2017〕15号
各县(市、区)文体新局:
为加快培育一批省级体育产业基地,2016年9月市体育局已下发了《南平市体育局关于做好体育产业基地培育和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南体综﹝2016﹞61号),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,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培育。现按照《福建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》(闽体〔2017〕48号)、福建省体育局《关于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体育产业基地的通知》(闽体﹝2017﹞133号)(电子版已发送至各单位邮箱)要求,将申报2017年福建省体育产业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组织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单位及项目进行申报,严格初审,填报汇总表,并形成书面推荐报告,于2017年4月30日前随申报材料一并寄送至市体育局(电子版同步报送)。
二、请严格按照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的要求,内容应完整、真实、准确(其中申报体育产业示范基地、特色基地须经当地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),如不符合要求,申报材料将予退回,取消申报资格。
联系人:曹玉珍
电 话:0599-8080263 13599305416
地 址: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72号
南平市体育局
2017年3月16日
南平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 |